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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拟上报第七届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集体)申报对象的公示

来源: 潜江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3-08-31 14:49 点击量: 1694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开展第七届环境保护政府奖评选表彰活动的通知》(鄂人社奖〔2023〕40号)要求,经初步筛选,拟推荐潜江市人民法院申报湖北省环境保护政府奖集体(具体事迹材料附后)。

现将拟定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3年8月31日至9月6日,如有意见建议请致电市生态环境局,联系电话:0728-6244837。

 

2023年8月31    



附事迹材料:

用法治力量守护汉江安澜

--潜江市人民法院

近年来,潜江法院认真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切实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推进环境资源审判专业化建设,通过创新审判工作机制,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扛起生态环境司法保护职责使命,持续织密生态环境保护网,全力促进汉江生态安全和绿色发展。

潜江法院汉江生态环境审判庭和环境资源巡回法庭在“兴隆水利枢纽工程”“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相继挂牌成立,着力打造集司法审判、法治宣传、生态修复等多功能于一体的生态环境保护平台,用法治力量守护汉江安澜;多部门骨干力量组建专业化审判团队,实行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四合一”审判执行模式,推进环境资源案件归口审理,配备民事、刑事、行政、执行案件的资深法官各1名,法官助理2名,书记员2名。近五年来共受理涉环境资源刑事案件50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6件。

潜江法院坚持打击与修复并重,将生态环境“恢复性司法”理念贯穿司法实践始终,在兴隆水利枢纽工程、引江济汉工程和返湾湖国家湿地公园设立司法保护基地3处,在高石碑镇窑岭村设立补种复绿基地,在汉江亲水平台设立增殖放流区,通过劳务代偿、补植复绿、增殖放流等多元生态补偿机制,做到惩治违法犯罪、赔偿经济损失、修复生态环境“一判三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