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新闻中心 > 法院新闻

【法院动态】汉江中院到潜江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和审判监督工作培训座谈会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业务指导会

来源: 政治部(研究室) 时间: 2024-04-22 16:18 点击量: 85

640.webp (30).jpg

为全面提升审判质效,凝心聚力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持续推进汉江法院“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4月19日下午,汉江中院到潜江法院召开民事审判和审判监督工作培训座谈会暨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业务指导会。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大华出席会议并讲话,汉江中院审监一庭庭长肖淑云,民一庭负责人赵湘湘及相关部门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到会指导,潜江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王忠汉、汪辉、王军,民一庭、行政庭、各人民法庭员额法官、法官助理参加会议。

640.webp (31).jpg

闫大华指出,民事审判是人民法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事关社会安定和谐,事关人民美好生活,做好民事审判工作,对推进全面依法治国、充分彰显社会主义法治文明,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人民法庭处于化解矛盾纠纷,服务人民群众的第一线,要充分认识创建“枫桥式人民法庭”的重要意义,以更高站位、更大力度和更实举措推动创建活动走深走实 。

闫大华强调, 一是坚持政治引领。要提高政治站位,切实统一思想认识,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司法为民落实到民事审判具体工作、具体职责、具体环节上,注重案件的办理效果,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二是坚持能动司法。要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精准把握民事审判工作的新形势、新任务,提升司法办案水平,推动民事审判提质增效。要树牢“如我在诉”意识和实质性解纷理念,推动矛盾纠纷在一审程序前端一次性实质化解,尽最大可能促进案结事了,用心用情办好每一个案件。三是强化诉源治理。要以“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为抓手,积极争取辖区党委政府支持,更加主动融入基层社会治理大格局,加强诉源治理、多元化调解等工作,及时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提升辖区群众法治意识和基层组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 

640.webp (32).jpg

肖淑云对2023年度民事审监工作情况进行分析,并对审判监督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640.webp (33).jpg

赵湘湘对2023年度汉江辖区民事二审案件发改情况进行全面分析,提出民事审判工作要点,并对“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

640.webp (34).jpg

汉江中院法官高健对2023年汉江辖区民事审判中应注意的问题进行全面评析,并就裁判思路提出指导意见。

与会人员围绕司法担当、能动司法、调解工作及民事审判中的疑难问题开展互动交流。

潜江法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此次会议精神,以能动司法做深做实新时代“枫桥经验”,充分发挥人民法庭“四融共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基础性优势,聚焦实质解纷,力促案结事了人和,树立“调解优先”原则,树牢“小案不小办”理念,坚持效率与公平并重,强化诉中、判后答疑,在每一个环节把案结事了做到极致,不断满足群众在民主、法治、公平、正义等方面的多种需求和多维期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