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讼”一词源自孔子语:“听讼,吾犹人也,必也使无讼乎。”“无讼”,是理想的社会状态,现实中更需要努力的是,化戾气为祥和,解“法结”又解“心结”。
因为对“和合无讼”的美好向往,潜江法院围绕能动司法破题,院外便捷“巡回审”。主动融入党委领导的诉源治理大格局,积极拓展“1+3+N”“法院+”等联调联动机制,打造既有“枫桥味道”也有“法庭风采”的社会治理点。
熊口法庭联合综治中心、派出所、村委会主动解决同案49名农民工的用工问题,通过借外力、搭平台,形成多元解纷合力,促成‘一案了结多案解’,把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切切实实体现了人民法院推进矛盾纠纷实质化解的决心和力度。
事情的起因是果蔬公司将基地保温棚的拆除工程发包给小林进行施工,小林又将该工程发包给小李施工,小李雇请了49名外地务工人员来现场施工,并与49名工人签订了劳务合同,合同仅约定了工人每日的薪资,并未对每日工作量及工期进行约定,导致49名工人的每日工作量未达到果蔬公司的要求,工人与果蔬公司之间产生矛盾纠纷,多次闹至派出所。
后小李失去联系,49名工人彻底罢工,果蔬公司的保温棚拆除工作停摆。
小李失联了,果蔬公司和工人之间对于劳务费的结算方式存在很大差距,调解现场一度陷入僵局。在熊口镇综治中心的统一协调下,法庭、派出所、村委会找准症结,分开调解,了解果蔬公司与49名工人之间的实际需求。
“老百姓到法院是为了解决问题的,绝不是来‘走程序’的”“要把老百姓的难事当自己的家事来办,以‘如我在诉’的要求做好司法审判工作。”最高法院院长张军指出。
做实如我在诉,解百姓之难,纾群众之忧,天下之务,莫大于恤民。
从“你”到“我”,可以获悉的是49名工人并非不想干活,主要是小李失去联系,害怕约定的工资不能及时得到支付,所以消极怠工,继而双方产生矛盾。
“能不能转换思路,如果我们不能对于劳务费的最终数字让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果蔬园的工期又比较着急,这49名工人能不能继续干?”法官提出了这样的调解思路。
从“我”到“我们”,要想解决老百姓“急难愁盼”,将矛盾纠纷实质性化解,也需要人民调解、行业调解和司法调解有效衔接、优势互补、形成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