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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动态】不畏热“浪” 不惧“烤”验
——见证潜江法院"荆楚雷霆"不一般!

来源: 政治部(研究室) 时间: 2023-06-19 08:48 点击量: 1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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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省高院关于“加强‘一性两化’争创一流执行质效”活动要求,充分保障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聚焦涉企涉民生类案件,持续保持执行高压态势,高效执行、精准发力、持续发力,6月14日至15日,潜江法院开展“潜江雷霆2023”集中强制执行行动。

早上8时整,集中强制执行行动正式拉开帷幕,9辆警车集结,警灯交替闪烁,30余名执行干警迎着朝阳,整装待发。随着潜江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徐世平一声令下,执行干警火速上车,兵分两路奔赴各个执行现场。

行动前,潜江法院执行局各组成员认真排查案件情况,详细制定执行预案,周密部署执行行动。科学预案、统筹有序、多方联动,是本次执行行动迅速形成合力的必要条件;通力协作、分秒必争、不舍昼夜,干警的付出与汗水是本次执行专项行动取得阶段性胜利的重要保障。行动过程中,执行法官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实施拘传、拘留措施,并拍照记录,潜江电视台全程跟踪报道,切实做到规范执法、文明执法。

#案例1

“反正我没有钱,没有什么好谈的!”眼前说这句话的正是被执行人杨某。原来在2022年1月,原告潜江A银行与被告罗某某签订了《个人借款合同》,合同载明贷款1百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方式为等额本息,同日,A银行与杨某、肖某、某制衣厂签订《保证合同》,约定对罗某的贷款承担连带责任。后罗某偿还部分贷款,剩余借款均以各种借口拒绝归还。经潜江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决罗某返还A银行本金及利息共计758727.92元,杨某、肖某、某制衣厂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然而罗某等人均拒绝履行义务,该案进入强制执行程序。

前期执行过程中,执行法官了解到罗某长期不在家中,执行法官找到担保人杨某,但杨某并未理睬,并表示:“没有钱还,不用和我谈的。”借此来逃避执行。

为保障胜诉方合法权益,执行法官依法向各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并多次传唤被执行人,释法说理,敦促履行义务或主动与债权人协商还款事宜。此次强制执行中,执行法官再次找到杨某,对其释法明理,晓以利害,并反复强调“担保人不履行还款义务,亦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若不主动履行法律义务,法院将会进一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然而杨某依旧不为所动,为维护司法权威,潜江法院依法对杨某作出司法拘留15日的决定。

#案例2

B公司将临街商铺的103、104号门面房租赁给被告许某,租金交至2013年止。2018年6月,B公司发布官方售房公告,欲将临街商铺包括103、104在内的16间门面房向社会竞价整体出售,原告向某、张某等8人协商共同出资购买,于同年9月与B公司签订《房屋不动产买卖合同》,在11月取得该门面房的不动产权证。2020年5月,张某在许某所租赁门面房粘贴告知书,要求许某支付相应租金并腾退占用房屋,许某因在外地,未予理会。

经潜江法院审理后作出判决,判令被告许某腾退占用的门面房交还给原告向某,并向原告向某等人给付相应的房屋占用费。因被执行人许某未主动履行义务,申请执行人向某等人向潜江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多次前往案涉门面房了解情况,依法向被执行人送达《责令限期履行义务通知书》,责令被执行人自行腾退房屋,到期拒不腾退的,将依法强制执行,但被执行人一直拒不履行。

为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潜江法院决定进行强制腾退。为此,执行干警多次前往现场勘察,结合实际情况充分研判后,制定了详尽的实施方案,确保此次腾退行动顺利进行。

执行干警在现场向被执行人释明了强制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告知其享有的权利义务。之后对房屋内的设备物品逐一清理检查、登记造册,并全程录音录像,做到了规范执行、阳光司法。最终,涉案房屋顺利交付申请执行人。

直击执行现场

此次执行行动,潜江法院对12名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的被执行人采取拘传、罚款、拘留措施,执结案件6件,执行到位60余万元,扣押车辆2台。

漫漫执行路,拳拳为民心。自开展“荆楚雷霆2023”集中强制执行行动以来,潜江法院声势不降,力度不减,以更高标准、更严作风、更实举措推动执行工作实现新突破新发展,坚定不移地向着“切实解决执行难”目标一往无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