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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法好“枫”景】“法院+保调委”联动联调 诉调对接诉前解纠纷

来源: 政治部(研究室) 时间: 2024-02-28 17:15 点击量: 131

近期因持续的冰雪天气,路面结冰打滑,为诉讼当事人的出行、交通等造成了一些障碍。为促成纠纷及时化解,减少当事人的诉累,市法院和市保险纠纷调委会通过诉前委派、在线调解、司法确认方式成功调处了一起保险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龚某的车辆因机动车交通事故受损,龚某为此开支车辆维修费近10万元。该车辆在某保险公司投保了车辆损失险,因就保险金赔付问题协商未果,龚某于春节前向法院提起车辆损失保险合同诉讼。

本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评估认为案件基本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确,遂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的基础上,在立案前通过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委派市保险纠纷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保险纠纷调委会在线接收该案后,指派调解员分别与保险公司代理人、龚某代理人进行了电话联系,梳理双方均无异议的事实、询问归纳双方争议焦点,经调解,双方仍在部分项目上存在分歧。围绕该分歧,调解员与市法院诉调法官联合研判后,再次向双方释明,双方分歧消除,龚某代理人表示春节后上班来潜签订调解协议。

但是,因节后冰雪等恶劣天气原因,龚某代理人反馈无法来潜签订调解协议。调解员告知龚某可使用“人民法院调解平台”进行在线远程调解,遂组织双方在微信上的“人民法院调解平台”注册账号。日前,龚某代理人在外地、保险公司代理人在现场均登陆上述平台进行在线调解,调解员组织双方在线确认了基本事实和调解方案,并在线签订了调解协议。

为避免纠纷出现反复,调解员向双方宣讲了人民法院司法确认调解协议的法律规定,并明确经法院司法确认后的调解协议可以作为申请强制执行的法律依据,双方均线上申请了司法确认。市法院当场立案受理并出具了司法确认裁定书。

该保险合同纠纷案实际用时2周在诉前得到实质化解。

“法院+保调委”诉调对接机制

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人民群众法律意识也在不断提高,对纠纷解决方式、效率等司法需求也在不断增加。为了更加高效、便捷、实质地解决纠纷,市法院与市保险纠纷调委会建立了诉调对接工作机制,将保险纠纷调委会作为本院特邀调解组织邀请入驻了市法院在线调解平台,并在保险纠纷调委会设立了法官工作室,双方通过“线上+线下”诉调对接方式诉前调处保险领域的相关纠纷,为投保人、被保险人、保险公司等提供了更加多元、便捷、经济的解纷方式,得到了当事人的充分肯定。

专业

保险纠纷调委会在人民法院立案前调解保险领域纠纷,能充分发挥保险纠纷调委会的行业经验和专业知识优势,避免纠纷进一步升级和恶化、双方维权成本进一步增加。人民法院收到起诉材料后能够科学评估、诉前委派调解,且在保险纠纷调委会调解过程中给予全程法律指导,确保调解结果合法、公正。

便捷

人民法院在立案前通过“线上”委派调解,当事人不需要来到现场、只需登陆调解平台即可远程参加调解、在线签订调解协议。调解成功后,当事人可以在线申请进行人民法院司法确认。人民法院司法确认后,当事人可以通过手机、微信等电子方式签收人民法院送达的民事裁定书,不需要来现场领取纸质文书。在线调解平台具有简洁明了的操作界面和流程,用户只需按照提示进行操作即可完成调解申请和参与调解,且信息、隐私均有安全保障。

彻底

人民法院司法确认的调解协议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当事人应当自觉履行。一方不履行或未全部履行,另一方可以持法院民事裁定书申请法院强制执行,人民法院直接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不需要当事人再提起诉讼。

经济

保险纠纷调委会进行诉前调解、人民法院进行诉前委派及司法确认,均不收取当事人的任何费用。相较于起诉、举证、开庭、判决等诉讼程序,尤其是涉及鉴定、反诉、调查取证等案件,解纷时间更短、解纷成本更低,且调委会调解员在调解全程提供行业建议,人民法官在调解全程给予法律指导。

市法院还分别与市妇联、市工商联、市总工会、市消委等建立了“线上+线下”的诉调对接机制,分别联合诉前调处涉婚姻家事、公司企业、劳动争议、消费者维权等专业领域纠纷,为人民群众提供了多元化、便民化、一站式的解纷和诉讼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