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原诉讼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潜江市园林街道章华南路36号潜江市人民法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05月 28日9点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jfy-2026-0009
项目名称:原诉讼服务中心维修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17.2万元
最高限价:17.2万元(供应商的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其谈判无效)
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第四章项目采购需求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历天。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书);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承诺书或证明材料);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谈判供应商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其中特种行业(银行、保险、电力、电信等),可以由总公司授权分公司参加;
(2)落实政府采购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优先采购环保产品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等政策;
4、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供应商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站(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网站截图并加盖鲜章,以本公告发布之后的查询日期为准);
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或转包。
以上资格要求为本次招标供应商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必须满足资格要求中的所有条款,并按照相关规定递交资格证明文件。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5月22日至2026年5月26 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江市园林街道章华南路36号潜江市人民法院705办公室
方式:现场获取(投标人购买文件须携带资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凭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委托代理人凭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本章第二条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规定的所有资格证明文件加盖企业印章到潜江市园林街道章华南路36号潜江市人民法院705办公室领取谈判文件。上述资料不完整的,不接收报名申请。)
采购文件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5月 28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潜江市园林街道章华南路36号潜江市人民法院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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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采购人:潜江市人民法院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话:188726068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