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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动态】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
——潜江法院开展职务犯罪庭审旁听警示教育活动

来源: 政治部(研究室) 时间: 2023-12-28 15:19 点击量: 3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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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切实深化以案为鉴、以案明纪、以案示警,强化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12月26日上午,伴随法槌声响,潜江法院公开开庭审理被告人王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一案。潜江市纪委组织80余名企业党员干部走进法庭,旁听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

一、贪污罪。2012年至2022年春节,被告人王某某在担任潜江市某有限公司党支部书记、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期间,通过虚增收购款、劳务费等方式,套取398.7794万元,私设“小金库”,具体支出由王某某审批。在此期间,王某某以春节走访的名义,采取出具领款单、打“白条”等方式从“小金库”中支取现金40万元,用于个人使用,且事后将领款单、“白条”抽出后予以销毁,并以虚列业务往来费的名义将上述40万元在“小金库”账面予以核销。

二、挪用公款罪。2020年12月,被告人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安排公司会计从“小金库”中支取现金20万元用于借款给建筑工程老板宋某。2022年5月,宋某按照王某某要求将20万元归还。

三、受贿罪。被告人王某某利用职务便利,为相关单位在工程项目承揽、工程款结算、市级工作合作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取财物共计35万元。

公诉机关认为

被告人王某某的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应当以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现场庄严肃穆,声声审判叩问初心。从法庭调查,到举证质证及法庭辩论,再到最后陈述等重要环节,逐一还原了被告人王某某违法犯罪事实,清晰再现了王某某在贪欲的支配下,一步步突破“底线”、跨越“红线”,滑向违法犯罪深渊的堕落全过程。在最后陈述阶段,被告人真诚悔罪,自愿认罪认罚。庭审最后,法庭宣布休庭,择期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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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次公开庭审,为“法庭现场”赋予了“廉政课堂”的功能,充分发挥刑事案件警示教育作用,为旁听人员敲响了拒腐防变的警钟,让党员干部“零距离”接受廉政教育,起到了“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效果。

“参加此次庭审旁听,近距离感受违法犯罪人员当庭悔罪,我深受教育。对照反思,作为国企干部,也要做到律己守纪,坚决不在权力观、金钱关面前丧失原则,坚决不利用职务之便做出违纪违法的事情,做到克已奉公、以俭修身。” 参与旁听庭审的在场人员说。

下一步,潜江法院将持续用好违法犯罪典型案件,常态化开展“旁听庭审、接受教育”廉政活动,让党员干部知敬畏、存戒惧、守底线,为营造清正廉洁的良好社会风气贡献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