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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万群众评政法】捐10万!公正司法有温度 公益捐赠递温暖

来源: 政治部(研究室) 时间: 2023-12-27 11:53 点击量: 238

寒冬已至,潜江法院民二庭法官胡婷婷却收到一封温暖的感谢信和一面鲜红锦旗。信中写道:“感谢您和您的团队在案件的辛勤工作和司法公正,您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待本案.............为表我对司法公正性和良好的社会环境认可,我特向社会捐赠10万元人民币以示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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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信人是祝某,2022年3月3日,祝某与A公司签订《承包经营合同》,合同承包期为一年,祝某需向A公司支付承包费用为45万元/年,第一期在签订合同之日支付15万元,第二期在2022年7月30前支付15万元,第三期在2022年12月1日前支付15万元,双方还就其他权利义务进行了约定。合同签订后,祝某支付了第一期的承包款15万元,双方均按照合同约定开始履行合同。直至2022年5月,双方口头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祝某在当年5月至6月期间陆续撤厂。

后A公司向潜江法院起诉,要求祝某支付后两期的经营款30万元。祝某倍感委屈,向承办法官解释表明,早在2022年5月,双方就口头协商一致解除《承包经营合同》,其已在5月至6月期间开始陆续撤厂并搬迁至他处重新开始经营,让他继续支付租金极不合理。然而,由于双方对解除合同没有形成书面证据,对于裁判结果,祝某也颇为忐忑。

后经承办法官多方查证,潜江法院审理认为,祝某抗辩称双方已经协商一致于2022年6月14日解除《承包经营合同》,虽未能就双方如何协商解除合同的内容和过程提供相关证据,但综合祝某已实际腾退场地、于授权到期后停止承包经营行为的事实以及双方的陈述、证人证言等,可确认双方于2022年3月3日签订的《承包经营合同》于2022年6月14日解除,遂判决驳回原告A公司的诉讼请求。

祝某收到该案判决书后不久,就将感谢信、锦旗连同10万元捐款截图送到承办法官手中。感谢信虽短,句句体现出当事人对法院工作的理解支持;当事人以公益捐款的方式,将在司法活动中感受到的公平正义、感受到的司法温度传递给社会,对潜江法院人也是莫大的激励和鞭策。送人玫瑰,手留余香。潜江法院人也在这场善意与温暖的传递中感受到司法工作的别样美好。

今后工作中,潜江法院将继续秉持司法为民宗旨,努力提升司法服务水平,营造优良的、有温度的法治化营商环境,用实实在在的举措解民忧、暖民心、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司法获得感,真真正正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