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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潜江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来源: 潜江市人民法院 时间: 2021-03-11 15:12 点击量: 2885

2021潜江市人民法院部门预算信息公开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二)法院部门设立及人员情况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十)其他事项

三、名词解释

四、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收支预算总表

(二)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收入预算总表

(三)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支出预算总表

(四)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六)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七)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八)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表

(九)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支出预算表

(十)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财政专项转移支付分县市表

一、部门概况

(一)部门职能

潜江市人民法院为基层人民法院,审理法律规定由基层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审理告诉申诉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依法行使司法执行权和司法决定权,执行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以及国家行政机关申请执行的案件和外地法院委托执行的案件;调查研究审判工作中的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及疑难问题,针对案件审理中发现的问题提出司法建议;对市人民法院的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组织专业培训,按照权限管理法官和其他工作人员,协助市机构编制主管部门管理人民法院的机构编制工作;管理市人民法院的有关经费和物资装备;参与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工作,在审判工作中宣传法制,教育公民自觉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承办其他应由市人民法院负责的工作。

(二)法院部门设立及人员情况

我院机构设有:综合办公室、政治部、纪检组、立案庭、司法警察大队、刑事审判庭、审管办、民事审判第一庭、民事审判庭第二庭、行政审判庭、执行局、广华寺人民法庭、张金人民法庭、泽口人民法庭、浩口人民法庭、总口人民法庭、熊口人民法庭。

法院核定定编人数147人(行政编制数144人,公益事业二档编制数3人)。实有在职人数189人。其中:在编正式干警136人(含1个事业编人员),雇员制审判辅助人员33人,公益性岗位人员19名,劳务派遣人员1人。退休人员73人。

二、2021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1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收入预算为5046.32万元,比2020年部门收入预算上升15.28%,其中:财政拨款收入 4040.27万元,比2020下降2.28%;其他收入1006.05万元,比2020年增长了1912.1%

2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情况

2021年部门支出预算为5046.32万元(包括基本支出3284万元,项目支出1762.32万元),比2020年部门支出预算上升15.28%,其中:公共安全支出4826.32万元,比2020上升16.5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0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6.78%

3、部门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收支预算为5046.32万元,与2020年相比上升了15.28%上升的主要原因:本年增加了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智能辅助综合应用平台460.05万元,“两庭”建设(修缮)专项经费500万元,这两个项目经费资金来源均为其他资金。

(二)2021年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4040.2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收入预算下降了2.28%,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040.27万元,比2020下降了2.28%;上年结余(转)0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100%

22021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4040.27万元,比2020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下降了6.63%,其中:公共安全3820.27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6.63%;社会保障和就业220万元,比2020年下降了6.78%

3、财政拨款收支下降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我院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预算执行,因此编报2021年年初预算,相应上年结转结余资金形成的预算收支相比2020年有大幅下降;二是根据《湖北省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实施方案》,201951日起,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从原规定的20%下降至16%我院相应社会保障和就业预算安排减少;是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纪委监委派驻各单位纪检监察组人员编制划转至纪委监委,相关经费预算相应减少。

(三)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为4040.27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下降了2.28%,下降的主要原因与财政拨款支出下降原因相同。其中:

1、基本支出3284万元,比2020年增长5.05%,其中:人员经费2904万元,日常公用经费380万元。

2、项目支出756.27万元,比2020年下降25%

(四)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为3284万元,比2020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增长了5.05%,其中:

1、人员经费2904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759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45万元。人员经费比2020年增长5.37%,增长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等因素增加了人员经费支出。

2、日常公用经费380万元,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380万元。日常公用经费比2020上升2.7%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等因素造成日常公用开支增加

(五)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1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85.1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58万元2020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上升46.72%,其中:

1)公务接待费5.7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5%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9.4万元,与2020年相比,上升52.69%,其中: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万元,与2020年相比下降了5%;公务用车购置费30万元,与2020年相比上升100%

 22021年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原因

2021我院公务接待费下降、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升、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变动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及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规定,严格加强财务管理,厉行节约,压缩三公经费开支。由于本年计划更新公务用车2两辆,故造成公务用车购置费上升。

(六)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

2021年财政拨款安排的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公用经费)支出预算为380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380万元机关运行经费比2020财政拨款机关运行经费支出预算上升2.7%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新进人员增加等因素使机关运行经费增加。机关运行经费主要为:

办公费18万元、印刷费2万元、水费10万元、电费20万元,邮电费3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9.4万元,差旅费20万元,维修(护)费2万元,公务接待费5.7万元,工会经费47万元,福利费59万元,其他交通补贴9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18.9万元。

(七)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安排情况

政府采购预算596.35万元。其中: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49.3万元(台式机10台,便携式计算机2台,复印机1台,扫描仪10台,打印设备20台,新一代机要系统1件);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公务用车购置30万元(1辆东风雪铁龙C6小型轿车18万,1辆东风风神AX7小型客车12万);综合运转保障专项经费委托业务费57万元(保安服务);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其他资本性支出460.05万元(智能辅助综合应用平台,资金来源为其他资金)。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比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增加242%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智能辅助综合应用平台460.05万元

(八)2021年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潜江市人民法院新增资产配置预算总金额546.12万元,比2020年新增资产配置预算增加336.9%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了信息化建设专项经费智能辅助综合应用平台460.05万元。

新增资产主要为输入输出设备460.05万元,车辆30万元,家具设备等其他资产56.07万元。经费来源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6.07万元,其他收入460.05万元。

(九)2021年重点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等预算绩效情况

根据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工作要求,我院编制了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和项目预算的绩效目标。根据省级部门预算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对2021年办案业务专项经费绩效情况进行重点说明。
    办案业务专项经费属于常年性项目,主要用于辖区内刑事、民事、行政、执行等案件办案经费及审判管理、办案车辆运维、雇员制及劳务派遣人员劳务费支出和中央和省交办的重特大案件办理等特殊情况的经费保障。项目当年预算49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48万元,其他资金46万元。项目长期目标:集中精力办理案件,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生效法律文书的权威和法律的尊严,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纪律严明的执法队伍。长期绩效目标指标共7个,其中:数量指标3个,质量指标1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项目年度目标:发挥法院职能作用,公平公正办理各类案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处理涉诉信访和群众性事件,化解社会矛盾。年度绩效目标指标共5个,其中:数量指标2个,时效指标1个,社会效益指标2个。  

(十)其他事项

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专项支出预算、专项转移支付预算,故表七、表九、表十为空表。

三、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上年结余(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公共安全支出(类)法院(款):指湖北省法院机关用于保障机构正常运行、开展审判业务工作的支出。

(六)三公经费: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费用反映单位公务出国()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七)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单位运行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四、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潜江市人民法院2021年部门预算表

2021年部门所属单位预算公开用表_2021-03-04.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