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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恢复潜江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的公告

来源: 审管办(研究室) 时间: 2022-08-15 17:36 点击量: 9257

关于恢复潜江市人民法院诉讼服务的

公 告


根据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和市委市政府相关要求,为方便群众开展诉讼活动,经研究决定,自2022年8月15日起,潜江市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各派出人民法庭(熊口人民法庭暂除外)恢复办理现场立案等诉讼服务工作事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为避免人员聚集,建议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优先选择“湖北移动微法院”(微信小程序)、人民法院律师服务平台、湖北法院诉讼服务网、人民法院网上申诉信访平台等线上方式申请办理立案、信访等诉讼服务。

二、案件查询、联系法官、程序性诉讼咨询等事项,除现场办理外,还可拨打本院公布的诉讼服务中心电话联系办理。

三、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不便于网上办理的,可将立案材料、证据材料等邮寄至我院(邮寄地址:潜江市章华南路36号;收件人:诉讼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28-8155711;邮编:433100),并在邮件上注明“邮寄立案材料”等内容。

四、自2022年8月15日起,恢复案件审理、调解、执行等工作。

五、常态化疫情防控期间,确有必要到现场办理的,必须自觉遵守各项疫情防控规定,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做好个人防护,积极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及48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等查看工作,结果正常者方可进入。有体温异常、发热、咳嗽等其他疑似症状人员,健康码为红码或黄码,近7日内从国内高、中风险区来潜、返潜人员均不得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如有隐瞒造成不良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应法律责任。

进入诉讼服务场所需全程规范佩戴口罩,与他人保持一米以上距离。在等候区分散就坐,服从现场工作人员安排,不得聚集和随意走动,根据顺序依次到诉讼服务窗口办理相关业务,业务办理完毕后尽快离场。

特此通告。

  

 

                     潜江市人民法院

                     2022年8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