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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江法院以“小切口”求“大突破” 着力提升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效

来源: 汉江中级人民法院 时间: 2021-05-11 14:53 点击量: 1338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让法治成为湖北发展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标志,是湖北省委赋予全省各级政法机关的时代使命。近年来,汉江中院切实强化责任担当,统筹两级法院力量,认真践行“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建设者、案案都是营商环境试金石”理念,立足实际、紧盯实效,找准找实司法服务企业发展着力点、主抓手,推出一系列切口小、靶向准的硬机制、硬举措,走出了一条精诚服务、精细施策、精准发力的工作路子。


问需求、建机制,把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导向

企业是市场经济的主体。建设法治化营商环境,必须始终坚持以企业需求为导向。

汉江中院地处江汉平原腹地,所管辖的仙桃、潜江、天门三地,是我省县域经济排头兵,也是民营经济、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沃土。驻地仙桃台资企业数量多、规模大,是省内仅次于武汉的台资台商集聚地。近年来,汉江中院牢牢把握这一实际,每年度组织召开台企、民企企业家代表座谈会,并广泛开展走访问需活动。两级法院“一把手”近距离听取企业家代表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带头认领意见建议办理任务,真正做到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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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对企业家代表普遍关心的诉求反映渠道不畅、案件审理周期长、查封扣押随意性大等问题,汉江中院党组书记、院长徐少林第一时间代表两级法院,作出实施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一把手”工程、设立涉企案件“一站式”绿色通道、推行涉企案件多元化解、推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全流程评估、实行涉企案件审限管控等五项公开承诺,并主持制定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具体工作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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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营商环境,不能仅写在纸上,更要落在实处。要坚决防止制度空转。”徐少林院长强调。

为了让承诺兑现,汉江中院下足了“绣花功夫”。譬如,在落实湖北高院提出的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方面,该院创造性地建立了送达告知、回访问效和响应协作三项配套机制。一方面,对所有涉企案件,一律在首次送达时向当事人告知和释明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并在案件办结后及时进行回访,持续跟进了解和管控诉讼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带来的影响。一方面,对涉案企业在诉前、诉中、诉后反映的法律需求,明确具体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能帮助解决的及时解决,能提供协作的及时予以协作。

今年初,辖区仙桃法院在对湖北侨光石化装备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回访时,得知该公司因破产重整前的案件被外地法院列入失信名单,影响到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为此,仙桃法院迅速启动响应协作机制。在认真核查案件卷宗,确定应当依法撤销失信信息的基础上,积极与失信名单发布法院联系,通报相关情况,促成该院撤回侨光石化公司的失信信息。

“在仙台企的发展壮大受益于优质的司法服务”,仙桃台商协会相关负责人表示,“希望汉江中院、仙桃法院进一步加强与在仙台商台企的联系,让台商台企感受到更多的司法获得感。”

强基础、育品牌,让涉企服务更加高效精细

“没想到金额过亿的案子,在5天内就解决了,还是通过视频连线的方式。这个‘一站式’很管用。”身在江苏的投资人廖先生高兴地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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廖先生所说的“一站式”,正是最高人民法院于2019年初决定建设的一站式多元解纷和诉讼服务体系。这一重大改革部署在汉江两级法院得到严格落实和高效推进。当前,两级法院已基本建成一站通办、一号通办、一网通办的诉讼服务中心,老百姓打官司“只进一个门、最多跑一次、可以不用跑”成为现实。依托该中心设立的涉企案件立、审、执绿色通道,极大地提升了涉企纠纷办理质效。廖先生的案子,就是一个很好的例证。近年来,汉江两级法院所受理的涉企案件,当年审结率长期保持在96%以上。久拖不立、久审不结、久结不执等饱受企业诟病的不良现象,得到有效治理。

在全面推进诉讼服务体系建设这一基础工程的同时,汉江两级法院积极回应辖区重点项目企业法律需求,大力延伸司法职能,推出定制式“挂牌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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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8日,首个“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优化营商环境服务民营企业联系点”在华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挂牌设立。华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是湖北省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目前,该公司正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主营的小龙虾、淡水鱼等产品的外贸出口量逐年上升。随着外贸订单的增长、经营规模的扩大,公司在涉外纠纷防范处置、品牌及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的法律需求更加多样化。作为辖区司法主管机关,汉江中院主动作为,提出了在华山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法院挂牌服务联系点的建议,受到该公司欢迎。“汉江中院为我们送来了‘法律智囊团’,我们进军全球市场的道路又多了一份保障。”该公司董事长漆雕良仁对联系点的设立给予积极评价。

开展“挂牌服务”,“有呼必应、无事不扰”是关键。在这方面,汉江两级法院有着较为丰富的实践经验积累。2016年7月,为协助辖区最大央企——江汉油田管理局有限公司妥善应对企业改制过程中产生的大量矛盾纠纷,汉江中院指导潜江法院与江汉油田联合成立多元解纷和诉调对接服务中心。依托该中心,汉江中院、潜江法院在法律宣讲、纠纷联调、涉法信访处置以及法务、调解人员培训等方面给予江汉油田公司大力支持。2018年,在法院积极介入下,该中心妥善化解了2000余名油田职工家属索要商业保险金而引发的大规模群体性纠纷,充分彰显了“挂牌服务”模式下涉企司法服务把脉准、反应快、应对有力的优势。如今,该中心工作机制健全,运行模式成熟,已成为江汉平原地区司法护航企业发展的一张亮丽名片。

    “国企、民企,都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建设参与者,理应受到平等、公正的保护。此次,在华山公司设立联系点,是汉江中院服务民营企业的又一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进一步扩大挂牌服务范围,为更多优秀的民营企业提供量体裁衣式的司法服务。”出席挂牌仪式的汉江中院党组成员、副院长闫大华满怀诚意地讲道。

严管理、聚合力,共同谱写法治建设协奏曲

“执法司法公正,各类产权所有者才能安心经营、放心投资、专心发展。” 

为了把省委提出的工作要求落到实处,在湖北高院统一部署下,全省法院迅速启动“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升年”活动。活动开展以来,汉江中院始终坚持从严管理、刀刃向内,围绕确保司法公正廉洁这一目标任务,找准病灶、靶向施策,进行了三个方面的制度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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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干部队伍建设方面,探索建立辖区基层法院领导班子副职异地交流机制,推动仙桃、潜江、天门三个直管市法院6名班子副职跨域交流任职。在审判管理监督制约方面,研究出台“发改案件监管十条”、“员额法官办案能力负面清单十条”两项制度,对法官因个人原因导致案件出现差错的,一律实行负面积分制管理,对累计扣分达到40分的员额法官,一律予以停职、调岗或依程序启动员额退出机制。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大力推行一体化管理,由中院集中管理和使用辖区两级法院纪检监察力量,实现上下级法院间、各基层法院间交叉监督常态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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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个方面的制度创新,犹如利剑般,插在了司法领域种种顽瘴痼疾的“病根”上,刺破了“关系网”、阻断了“利益链”、刹住了“说情风”。在辖区法院组织的开门纳谏活动中,参加座谈的企业家们笑称,这是给法官戴上了“紧箍咒”,为企业送来了 “定心丸”。

守好“责任田”,更要投身“主战场”。近年来,汉江中院巧用“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这一“杠杆”,有力抬升了辖区法治政府建设的“高程”。目前,三个直管市均出台了关于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的制度规定,两级法院所审理的行政诉讼案件中,行政首长出庭应诉率常年保持在90%以上。

通过严格落实行政首长出庭应诉制度,让执法机构管理者与执法对象“对簿公堂”,把道理讲在法庭上,让行政执法行为经受更为严格的法律检验。这既赋予企业家、投资人充分表达诉求的渠道,又有利于政府首长们及时发现、深入了解行政执法中存在的问题,成为助推行政机关加强法治建设、改进执法行为的有效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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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有善意司法和文明执法叠加发力,才能释放出优化营商环境的倍增效应。”4月26日,受邀为仙桃海关讲授行政执法专题讲座的汉江中院行政庭庭长王勇如是诠释法院人的初衷。

慎终如始,行者常至。在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征程上,汉江法院正走在“赶考”的快车道上。